下载懂跨境APP
跨境出海,就找懂跨境
鲸享课
0
0
0

莆田市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措施

跨境补贴政策
跨境补贴政策
我这个人很懒还没有签名哦!!
2022-04-28
莆田市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措施


一、鼓励扩大网络销售规模

(一)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鼓励运用“跨境+自主品牌+海外仓”业务模式开拓欧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海外市场,支持企业提升跨境物流和海外仓布局。对通过海关监管服务平台(莆田市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实现纳入海关统计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按照年度交易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按照当年度跨境电商物流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合作的物流企业需入驻我市海关监管服务平台)。

(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培育国际品牌。对投入跨境电商国际商标注册、国际认证、品牌并购等品牌培育年度费用超过1万元的企业,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支持本地企业开展线上销售。对纳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且通过国内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自营电商平台实现年度网络销售额达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超过5000万元部分每1000万元再给予2万元奖励,当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工艺品为主要经营类目的企业申报条件按60%执行,以农产品为主要经营类目的企业申报条件按20%执行);以上奖励为一次性奖励,已获得一次性奖励的企业次年起网络销售额年度增幅达30%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以上三个项目与《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鞋企促升级新十条措施的通知》(莆政综〔2019〕55号,以下简称稳鞋企促升级措施文件)有关项目不重复支持;稳鞋企促升级措施文件到期后,对鞋类电商企业的扶持项目按照本份文件执行。


二、推动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四)支持专业电商园区建设。对运营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入驻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业统计的电商企业或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服务企业30家以上(入驻园区满半年)的电商园区运营企业给予分档奖励,对入驻30家以上(含30家,以下同)、40家以上、50家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五)支持创建电商示范基地。对获评创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的电商园区运营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国家级)、20万元(省级)奖励。


三、促进垂直电商平台发展

(六)支持电商交易平台建设。对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且实现年度平台交易额超过5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分档奖励。其中,对实现年度交易额超过5亿元且年度营业收入增幅达30%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实现年度交易额超过10亿元且年度营业收入增幅达25%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实现年度交易额超过20亿元且年度营业收入增幅达20%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七)支持生活服务平台建设。对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且实现年度平台交易额达200万元以上的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主要面向教育、家政、婚庆、健康、旅游、养老、体育、房产租赁等生活服务领域)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四、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

(八)支持农村电商服务项目建设。鼓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所属单位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建设具有商品代购、产品代销、线下展示、物流配送、扶贫助农、便民信息服务等功能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项目,对年度实际投入费用超过10万元的给予相应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九)支持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鼓励通过自建网销平台、依托第三方平台构建地方专业市场(产业带、特色馆等)、组织网络直播开展线上销售等模式,对接服务我市乡村农副产品、文化旅游等特色资源。对通过以上方式带动我市5家以上(含5家)企业实现年度网络销售额达500万元的电商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每年带动贫困村、贫困户产品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按照年度网络销售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支持农村邮政、快递网点建设。鼓励我市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村建设服务网点,助推当地农村电商发展,对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认定,在贫困村新设立邮政、快递服务网点且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的,按照每个村级网点2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十一)支持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对通过我市海关监管场所(莆田市跨境电商监管中心)为电商企业提供跨境电商物流服务的企业,按照年度揽收单量给予分档奖励,对年度揽收10万单以上、20万单以上、30万单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十二)支持开展电商专业服务。对为我市电商企业提供软件开发、物流仓储、策划设计、代理运营、网络推广、网络直播、影像拍摄、商标注册、信用认证等服务且年度服务收入超过200万元的电商服务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十三)支持开展电商公共活动。鼓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所属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电商培训、资源对接等电商公益性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每场次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同一县(区)当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十四)支持开展电商行业调查研究和数据采集。由市商务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对我市电商领域有关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以及数据采集,对相关委托费用给予每年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六、推进电子商务招大引强

(十五)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招商。对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综合供应链企业、第三方专业服务商在我市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以及对我市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电子商务相关项目(如“双创”孵化园、电商创新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网络直播基地、仓配一体化项目等),由市、县(区、管委会)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本措施相关支持项目由市商务局会同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市本级与各县(区、管委会)按照1:1比例承担,列入市、县(区、管委会)每年度财政预算,对当年度已获得上级或其他市级专项资金同类项目支持的不重复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结合本辖区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制定出台本辖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


精选服务
评论
0/300
请文明发言,友善交流。
懂跨境精准服务1v1
NIUKE国际物流
NIUKE国际物流
东南亚出海企业免费咨询
东南亚出海企业免费咨询
NIUKE鲸享课
NIUKE鲸享课
客优云ERP
客优云ERP
六崇越供应链
六崇越供应链
懂跨境展会顾问
懂跨境展会顾问
NIUKE 海外仓
NIUKE 海外仓